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
习近平同新西兰总督基罗就中新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李克强同新西兰总理阿德恩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12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新西兰总督基罗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0周年。
习近平指出,中国和新西兰互为重要合作伙伴。中新建交50年来,两国关系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创造了诸多“第一”。中新各领域合作给两国人民带来福祉,为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重要贡献。我高度重视中新关系发展,愿同基罗总督一道努力,总结历史经验,加强战略沟通,推动中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向前迈进,更好惠及两国人民。
基罗表示,新中关系是新西兰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新中建交50年来,两国关系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新方珍视两国间悠久的交往历史,期待继续推进两国合作,造福两国人民和全世界。
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新西兰总理阿德恩互致贺电。李克强表示,中方高度重视中新关系发展,愿同新方共同努力,以建交50周年为新起点,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拓展交流,推进合作,推动中新关系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阿德恩表示,新西兰将中国视为地区繁荣和稳定的关键部分。值此两国建交50周年之际,新西兰期待加强同中国的联系,深化经贸、人文等领域交流,推进双方在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上的合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