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发布2021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2021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河南特大暴雨灾害、江苏南通等地风雹灾害、青海玛多7.4级地震在列。
2021年,我国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经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对2021年全国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会商核定,全国十大自然灾害如下:
2021年7月25日,河南新乡,多支救援力量在当地受灾较为严重的小朱庄开展救援工作。资料图为救援人员在小朱庄转移民众。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一、7月中下旬河南特大暴雨灾害
7月17日–23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全省平均过程降雨量223毫米,有285个站超过500毫米;有20个国家级气象站日降水量突破建站以来历史极值,其中,郑州、新密、嵩山站均超其历史日极值1倍以上,郑州气象观测站最大小时降雨量(20日16–17时,201.9毫米)突破我国大陆有记录以来小时降雨量历史极值。多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郑州、新乡、鹤壁等多地遭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范围广、灾害损失重、社会关注度高。灾害造成全省16市150个县(市、区)1478.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98人,紧急转移安置149万人;倒塌房屋3.9万间,严重损坏17.1万间,一般损坏61.6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73.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00.6亿元。
二、黄河中下游严重秋汛
2021年入秋后,冷暖空气在黄河中游持续猛烈交汇、带来连续降雨,黄河流域9月份平均降水量179毫米,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造成黄河中下游发生1949年以来最大秋汛,中游干流9天时间连续发生3次编号洪水,支流洛河、汾河水位或流量超历史实测记录,黄河中下游河道高水位、大流量行洪持续同期一个月,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局地洪涝灾害严重,造成4省32市232个县(市、区)666.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41人,紧急转移安置46.7万人;倒塌房屋4.6万间,不同程度损坏17.5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98.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53.4亿元。
三、7月中下旬山西暴雨洪涝灾害
7月10日–23日,山西省先后出现10日–11日、18日–23日两轮强降雨天气过程,间隔时间短、累计雨量大,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晋城、忻州、长治等10市47个县(市、区)61.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5人,紧急转移安置7.4万人;倒塌房屋2.1万间,不同程度损坏5.7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2.8亿元。
四、8月上中旬湖北暴雨洪涝灾害
8月8日–15日,湖北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其中,11日–12日湖北襄阳和随州出现大到暴雨,局地特大暴雨,最大日雨量为随县柳林519毫米,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随州、襄阳、孝感、黄冈等11市(州)58个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15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8人,紧急转移安置5.7万人;倒塌房屋11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1.7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6.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2亿元。
五、4月30日江苏南通等地风雹灾害
4月30日,江苏沿江及以北大部地区遭受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袭击,南通沿海局地风力达13–15级,最大风速达47.9米/秒(15级),多地大风观测突破建站以来历史极值,引发严重风雹灾害,造成南通、泰州、淮安等8市36个县(市、区)2.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8人,紧急转移安置3100余人;倒塌房屋397间,不同程度损坏1.3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六、8月中下旬陕西暴雨洪涝灾害
8月19日–25日,陕西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过程,其中,陕南地区暴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累计雨量大、局地降水强度强,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造成西安、汉中、安康、商洛等9市49个县(市、区)107.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1人,紧急转移安置9.9万人;倒塌房屋27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2.4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6.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1.8亿元。
七、11月上旬东北华北局地雪灾
11月4日–9日,我国大部地区出现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雨雪范围广、极端性强,综合强度指数为1961年以来第四强,降温幅度超过16℃的国土面积达101万平方公里,华北、东北等地普降暴雪或大暴雪,局地出现特大暴雪,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局地雪情较重。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9省(区、市)35.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7人(建筑物、树木倒压所致),农作物受灾面积19.3千公顷,大量农业大棚、牲畜棚舍、简易工业厂房倒损,直接经济损失69.4亿元。
八、云南漾濞6.4级地震
5月21日21时48分,云南大理州漾濞县(北纬25.67度,东经99.87度)发生6.4级地震,震源深度8公里,此后发生多次5级以上余震。地震造成大理、临沧2市(州)13个县(市)16.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3人,紧急转移安置2.8万人,倒塌房屋1854间,严重损坏1.9万间,一般损坏7.5万间,交通、道路、市政、教育等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
九、2021年第6号台风“烟花”
2021第6号台风“烟花”于7月25日12时30分前后,在浙江舟山普陀区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26日9点50分在浙江平湖市沿海以强热带风暴级(10级)再次登陆,30日晚8时停止编号。“烟花”具有移动速度慢、陆上滞留时间长、风雨强度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造成浙江、上海、江苏等8省(区、市)40市230个县(市、区、旗)482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43万人;倒塌房屋5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8300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58.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
十、青海玛多7.4级地震
5月22日2时4分,青海果洛州玛多县(北纬34.59度,东经98.34度)发生7.4级地震,震源深度17公里,此后发生数次余震,最大余震5.1级。地震造成果洛、玉树2州7个县11.3万人受灾,19人受伤,紧急转移安置10.8万人,倒塌房屋1039间,严重损坏7600余间,一般损坏5万间,部分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损毁,直接经济损失41亿元。
气候江湖的小气候与大格局****** 着急的古铁雷斯 即便是联合国秘书长古铁雷斯亲自上阵,敦促各方在马德里达成全面气候治理方案,但这种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显然是过于着急了。 既要就《巴黎协定》第6条实施细则(通过市场机制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力度的制度安排)进行谈判,又要对2020年前实施和力度情况进行盘点,还要开展“华沙损失与损害国际机制”评审,同时要解决气候资金这个老大难问题。多目标、无重点的齐头并进,使谈判进一步复杂化。 图片来源:联合国气候大会官网而没有经验的大会主席施密特,因身体原因无暇他顾的执行秘书埃斯皮诺萨,没有担当的美国,缺少建设性的欧盟,灵活性不足的巴西……诉求的高度多元和“大佬”的缺乏,让气候的江湖在马德里陷入僵局。 延期40多个小时后,2019年联合国气候大会15日在西班牙马德里落下帷幕。最漫长的气候谈判记录,没能换来满意的会议成果。 虽然以多边主义推进气候谈判得以坚持,“智利-马德里行动时刻”及其他30多项决议被大会收入囊中,但关键的《巴黎协定》第6条实施细则未达共识,碳交易机制未取得实质成果。 主要议题的流产,使得成果清单缩水。这份有限协议,辜负了各方的期待。 意料之外,意料之中 事实上,这个结果也不意外。每年年末的这场近200个国家的集结,不过是国际气候谈判多边进程的一个缩影。 无论是“大年”还是“小年”,谈判延时似乎是不确定的气候谈判中最确定的事。由于纷争而导致无法达成各方满意的成果或留待下年继续讨论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这就是多边机制——需要谈判各方达成一致,才能通过相关决议,最终实现“人人都不满意,个个都能接受”的结果。看上去低效,却又难以找到替代方案。 用“灾难性的”“极度平庸”等情绪化的词语,来给马德里气候大会盖棺定论,似乎有失公允。 不如让我们拉长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来看看全球气候治理这个江湖。 《巴黎协定》的政治遗产 自1992年以来,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京都议定书》再到《巴黎协定》,一条不变的主线,是围绕“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资金和技术解决方案。 近些年气候谈判经常陷于焦灼,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共同的责任”被过度强调,而“有区别的责任”被选择性忽视。 当然,也有不断变化的趋势,我们不妨称之为“巴黎协定遗产”。 这个遗产之一,便是谈判成果的达成从自上而下的约束性减排目标规定(如《京都议定书》对公约附件一缔约方的定期量化减排要求),逐步转为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巴黎协定》的国家自主贡献NDCs)。 在这个进程中,虽然“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依然体现在目标、资金、技术等各个方面,但国家作用及其区别责任在弱化,非国家主体(如省州、城市)的作用在提高,全球气候治理结构正在起变化。 形成新的治理体系和秩序需要制度、规则、程序等的全面构建,以及相应时间的调校与和适应。未来的全球气候治理到底是什么样的模式,眼下似乎并不清晰,但多元共治应当是基本共识。 气候领导力下降 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反对力量影响增加,气候领导力在降低。 在多边机制中,需要各方共识才能达成一致,反对力量历来扮演重要角色,气候江湖里的攻守是常态。 在《巴黎协定》的谈判过程中,用“双边”促“多边”既是鲜明的特色,也是基于实际的策略选择。 中国、美国以及欧盟、基础四国、“77+中国”等主要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双边磋商优先达成共识和协议,从而为进一步的多边谈判奠定基础,继而以相关的协议框架促成多边成果的达成。 这是《巴黎协定》谈判的重要遗产。 然而,随着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强化了自身及与其立场相近国家的反对势力,其影响日益显著,加之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众多国家主要谈判代表更迭,增加了未来气候政治和谈判的不确定性。 “国家利益至上”与“同一个地球”的气候观迥然不同,单边主义、民粹主义的回潮对《巴黎协定》落实形成巨大阻力。 发展新背景不容忽视 应对气候变化关乎人类生存和发展,而气候变化谈判的实质是发展权问题。实现发展与保护气候的微妙平衡,是多边机制达成的关键。 发展问题就在眼前,制约发展的因素愈发凸显,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诉求十分迫切,发达国家民众对福利的减损也非常敏感。 随着全球经济进入平台期,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以发展平滑经济社会变化恰恰与应对气候变化出现方向上的不一致。 与此相对,气候变化问题是基于科学的研判,其应对不同于一般常规污染控制,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和全球性议题。 需要充分考量经济社会的结构性变化,需要转变生产、消费和贸易方式,建立低碳、循环、可持续的新发展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和基础设施结构、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并且需要全球范围有机协调的一致行动。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谈判中,参与方的利益一致性是难以解决的多元方程式,即期发展权被置于放大镜下,远期权益却浓缩成远处地平线的若干个小点,前者是国家利益主张,后者是全球共同关注,二者博弈的力度显然不对等。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一方面其社会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费直接关联,或者说是与对应的化石能源消费所产生的碳排放并没有脱钩,发展方式决定了大幅度降低排放即便有理论上的可能性,实践中需要做出的牺牲之大无法忽视。 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还要承接发达国家转移出来的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相对严重的产业,在缺少必要资金技术支持条件下,实现绿色发展困难重重。 与此同时,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保护主义抬头、民粹主义盛行,及其引发的贫富分化、产业链断裂或重置、能源安全、消费降级等问题,都在影响着绿色低碳转型的进程。 探索改革和创新模式 应对气候变化是个世界性大命题。硬币的一面是全球变暖、生态恶化等危机;硬币的另一面是人的需求,尤其是发展需求的不断提高。 解决大命题,需要政治意愿,需要一往无前,需要改革创新,需要着眼大局。但最需要的,或许是跳出气候江湖的小气候。 从全球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入手,促进全球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发展与保护共赢,创造能源低碳转型和气候韧性发展的新格局和新路径,才是解决气候问题的正道。 在探讨责任机制的同时,首先需要解决参与方的利益,利益平衡是责任落实的前提。 强化利益分享不是“诗与远方”的愿景勾勒,而是“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的实际担当,且发达国家要率先垂范。 发展中国家的民生问题如何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调机制中得到有效保护,如何让先发展的国家给迫切需要发展的国家腾挪出必要的“气候预算”,以及新能源如何在成本上和能效上优于化石能源等,都是日程表上的优先事项。 近年来绿色气候融资的发展、气候治理结构的转变、商业及投资模式的创新,以及技术进步,给全球气候治理带来新机遇。 此次气候大会期间,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洲绿色新政》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丝希望:他们许下了让欧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碳中和大陆”的承诺。 而中国的改革发展、能源转型、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和领导力也令世界充满期待。 中国正在加速推进的绿色转型,将为中国乃至世界的能源革命、气候韧性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探索和经验。 期待格拉斯哥 马德里气候大会已成过去。气候的江湖依然喧嚣。 马德里不相信眼泪。气候的江湖要形成大气候,需要政治雄心,需要全面行动,更需要合理机制的保障。 格拉斯哥期待奇迹。因为我们相信,气候的江湖是个大江湖,也是一盘事关人类未来和文明重塑的大棋。(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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