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宁吉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为我们指明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改革举措和政策取向。
从完善分配制度上促进共同富裕
(一)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第一,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马克思主义以实现人类解放、促进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己任,期盼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期盼没有工农、城乡、脑体差别的社会,预见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第二,共同富裕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早在2000多年前,先贤即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后来的思想家又多次对大同社会提出设想,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一个繁荣、富裕、公正、平等社会的美好理想。第三,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的体现。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第四,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和共同富裕的概念。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是一项长期任务又是一项现实任务。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党领导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美元,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为推进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二,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社会结构加快调整变化,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实现共同富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伴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过程,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目标,分阶段循序渐进。
(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完善分配制度。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要在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第一,完善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1979—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2%,其中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6个百分点。但分配领域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只有完善分配制度,才能进一步调动广大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更好发挥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作用、持续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构建合理分配格局。第二,完善分配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分配制度具有基础性和能动性。完善分配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同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分配对生产、流通、消费和投资的促进作用,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基础。第三,完善分配制度是发挥多层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作用的重要举措。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初次分配是基础,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再分配是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要完善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机制;第三次分配是补充,是促进共同富裕的辅助方式,要建立社会自愿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机制。三个层次分配的机制相互协调、相互配套,依法依规运行,有利于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爱社会相结合,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发挥好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
(一)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厚植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第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促进机会公平,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高全社会就业创业和创新创造能力,鼓励勤劳致富。第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易返贫人口加强监测、及早干预,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开拓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增收渠道,使更多农民勤劳致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第三,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第四,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平均利润率规律发挥作用。要发挥企业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动性,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与金融机构增加环境、社会、治理(ESG)投资。
(二)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比重。目前,我国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约为60%,劳动者报酬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有待提高。要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第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通过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收入,拓展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知识和技能密集型企业就业空间,稳定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增收,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第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坚持多劳多得,着重增加劳动所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农民工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和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落实并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目前,我国中等收入家庭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0%多,提升空间较大。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着力提高中等收入家庭人口比重。第一,高校毕业生是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方面。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到学有专长、学有所用。第二,技术工人应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劳动者加入技术工人队伍。第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者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要完善营商环境,促进稳定经营增收。第四,进城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问题。要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
(四)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实行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知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有利于提高效率效益、推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要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拓展和创新收入分配方式。第一,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要从农村土地、金融资产入手,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有序推动农村宅基地出租、流转、抵押,探索实现已入市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向当地低收入困难群体倾斜。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合理拥有住房资产。第二,增加技术、管理和知识要素收入。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股权、期权等工具激励科研人员等核心人才。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健全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第三,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要积极培育数据市场并健全数据价值实现机制,科学界定数据要素权属,探索建立合理分配数据要素收益的方法制度,促进数字红利共享。
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
(一)完善税收调节机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第一,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第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第三,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第四,完善税收征管。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逐步实现人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完善低收入人口保障服务。要逐步健全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加快缩小社会救助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第二,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第三,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要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第四,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第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转移支付。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工具。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近9.8万亿元,比2021年增加约1.5万亿元,作用明显。第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继续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缩小区域人均财政支出差距,逐步实现主要按常住人口进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力度。第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要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稳定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比重。第三,强化转移支付管理。要提高转移支付项目实施的精准性,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转移支付制度化、规范化。
(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是消除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的重要措施。第一,保护合法收入。要保护劳动和要素收入,保护居民财产,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并调动企业家积极性。第二,调节过高收入。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通过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治理分配乱象,合理缩小行业收入分配差距。第三,取缔非法收入。坚决遏制权钱交易,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获取非法收入行为。
建立健全第三次分配机制
(一)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公益事业迅速起步,捐赠财物较快增长,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总体上仍相对滞后,社会参与不足。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支持更多人财物投入社会公益领域。企业是我国慈善捐赠的主体,目前企业捐赠占款物捐赠总量的60%以上。要鼓励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生态治理、民生建设、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增加慈善捐赠。社会组织参与第三次分配具有较好条件。要积极有序发展慈善组织,动员更多社会组织从自身实际出发参与慈善捐赠。个人是参与第三次分配的源头活水。目前我国个人捐赠占捐赠总量比重不到30%,需要提高。要增强个人公益慈善意识,采取财物捐赠、志愿服务、互助互济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益慈善活动。
(二)探索公益慈善活动有效实现形式。第一,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组织模式。要加强现代慈善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非营利法人制度,打造慈善捐赠主平台。完善志愿者注册、服务记录、激励嘉许、保险保障、基层组织等制度,搭建好志愿者服务平台。第二,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模式。要探究金融助力第三次分配的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利用数字网络便捷泛在的优势,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第三,拓展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领域。要加大扶贫济困、教育、医疗卫生、助残助老、减灾救灾等方面慈善投入,拓展生态环保、文艺、科技等领域慈善活动,支持慈善力量更加及时充分参与重大突发事件救援。
(三)完善公益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和社会文化环境。第一,落实公益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组织从事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予以免税。对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对个人将其所得用于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所得税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建立健全慈善褒奖制度,让捐赠者获得光荣感和成就感。第二,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要执行好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民法典以及社会团体登记、基金会等管理条例,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第三,健全慈善综合监管体系。要加强慈善组织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志愿者、捐赠方和政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对慈善行业的监督管理。第四,创造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要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传统文化,提倡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引导更多个人、社团和企业自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将数字文明融入新闻理论创新******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以“元技术”为基础的数字革命给人类社会传播格局带来巨大变化,数字化深刻影响着新闻业态和人类的新闻经验,对新闻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如何建构中国自主新闻学知识体系,持续推进中国新闻学理论创新,是我国新闻传播学界面临的重大课题。
重新审视新闻学核心概念
新闻学科的基础应从媒介机构或职业新闻实践转变到整个人类的新闻传播活动,进入人的生活世界。当前,互联网生态下的新闻信息生产与传播是开放的,专业性新闻职业共同体的壁垒逐渐被打破,脆弱的新闻专业体系变得更加无足轻重,传统的内容生产企业对互联网内容平台公司具有依赖性。以往新闻学研究多集中于新闻业的内部运作,而忽视了它的外部联系和影响,研究的对象局限于新闻行业以及管理部门,为从业者和管理者提供实用知识。虽然也有学者开始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视角出发,将新闻看作社会的一个子系统,用场域、系统这样的概念来分析新闻,但这类研究并不多。
媒介技术变革不断挑战着传统新闻理论的解释框架,改变了传统的新闻生态结构。英国利兹大学教授安德森(Chris W. Anderson)认为,新闻生态的网络涵盖新闻生产机构、数字技术和新闻行动者等全部要素,且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全新而复杂的。他提出“新闻生态”(news ecosystem)这一概念,强调新闻学研究的核心对象须由具体的“新闻机构”转向更为弥散的、网络化的“新闻生态”。李良荣认为,传统新闻媒体面临沦为“内容提供商”的风险,多生产主体、多媒介渠道、融合新闻产品共同重塑了新闻生产和传播生态。也有学者提出,新闻学研究出现了“生态转型”,不能再不假思索地以媒介组织为“容器”来理解新闻,而应该越过各种传统的边界,去探索那些原本不可预知的道路。在这一方面,研究者可借鉴行动者网络理论(ANT),打破新闻实践各个环节之间的界限,探索在数字网络中描述和解释新闻现象的新路径。
新的新闻传播生态呼吁研究者重新审视既有的新闻学概念,创新新闻理论体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黄旦提出,新闻学原来所坚信不疑的一些前提及其概念需要改造,将新闻学转变为一个经验性的学科。法国学者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认为,词语是人们自由改造、任意使用的工具,尽管它们清楚地表达了本身的含义。但正如华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所言,“旧理论的很多既狭隘又具误导性的假说依然深刻影响着我们的思维,而实际上本不该如此。这些曾经被认为是思想解放的假说,今天已经成为我们对社会进行有用的分析的核心理性障碍”。因此,建立新闻理论的新范式就必须反思我们的理性束缚。
从早期的传单、小册子到大众传播时代的报刊、通讯社、广播、电视,从互联网时代的网站、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到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交机器人,媒介技术不断更迭,新闻活动的面貌与新闻产品的形态也发生了改变。传统新闻理论具有自洽的解释框架与基本范式,但受到新闻生态、业态和媒介技术发展的挑战,无法继续解释、分析和预测“弥散式”的新闻活动。因此,研究者不得不追问,传统新闻理论范式是在哪种媒介实践与媒介生态中形成的,是如何形成的,其用意是什么?这些理论受到哪些冲击,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根本性的改造,或者只需局部调适?新的新闻传播生态和实践的主要变化是什么,用什么概念体系和理论框架才能更好地对其进行分析,并对新闻学的未来发展作出科学预测?
比如,新闻“真实性”概念内涵的变化。2019年2月,某公众号发布《寒门状元之死》一文,引发公众对该自媒体运用虚假内容的广泛批评。这表明在公众心中,“真实”是新闻信息传播的底线,对虚假消息不能容忍。但也有研究显示,人们往往倾向于扩散虚假消息,在社交媒体上,虚假消息传送到用户的速度要比真实消息更快。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杨保军谈道,新闻真实追求的基本目标不是建构真实、塑造真实、设置真实,而是“反映(性的)真实”“再现(性的)真实”,新闻真实应该回到事实真实这一基本要求上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说,“新闻真实是可能的,但这种努力需要建立在对新闻真实这种现象的深刻理解之上”。那么,在数字新闻学中,“真实”概念是否还有其存在的空间?一方面,强调“新闻真实”是建立数字新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何理解数字新闻中的“真实”却并不容易回答。在数字时代,这种“真实”是特定场景下的真实,体现的是人的理解和认识的“真实”,这意味着公众对“新闻真实”的需求也是动态变化的。另一方面,面对社会事实类型的变化,“新闻真实”的内涵也须随之更新。研究者应深刻分析存在与意识的关系和认识论问题,这也就意味着以往的新闻学概念在经验层面受到严重挑战。
再如,如何回答新闻“客观性”与“情感”的问题。舒德森(Michael Schudson)认为,不再简单地信奉事实,转而信奉一整套规章制度,以应对连事实都成问题的世界,这就是“客观性”。其后,客观性就成为新闻领域的“不死之神”,在这一主导范式之下,“情感”被驱离于新闻领域核心准则之外。传统新闻理论认为,新闻业理应重视客观理性,鼓励业界以“冷静而非情感化”的风格进行事实报道。原因在于,若在新闻生产中引入情感因素,会使这种“非理性”内容妨碍新闻的专业性。但情感因素是新闻业的一部分,且虚拟现实、沉浸式等新闻类型在创造同理心、唤起共鸣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这意味着数字平台、社交媒体与新闻业的结合将进一步促使整个新闻业呈现出“情感转向”。此外,技术可供性进一步增加了“情感转向”的速度,并使得“情感”开始以合法的身份“接合”了专业新闻理念。国内部分学者已经关注到了这一理论转向,但研究只是刚刚起步,还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
近几年,在强调新闻专业主义的西方传统媒体中,出现了一种“新闻激进主义”的现象。有学者将“新闻激进主义”视为在非主流媒体、女权传媒、激进报章等中可以找到的新闻报道方式,包括以第一人称叙述且内容有引导性的报道。新闻学者正日趋关注激进报道如何影响主流传媒。也有学者认为,“新闻激进主义”之势非但不会逆转,更将引发范式的转移。那么,数字新闻学该如何回答“客观”与“情感”的关系问题,又将如何处理“事实与观点分离”原则在当下的表现,这些问题值得研究者反思。
立足“数字新闻生态”的问题域
梳理数字新闻实践的形态,反思互联网环境下新闻系统的流动性,关注网络化社会公众参与数字新闻实践以及媒体平台边界模糊等方面的变化。詹姆斯·凯瑞(James W. Carey)在《作为文化的传播》一书中提醒,在媒介问题上的理论空白,使我们在通往具体的研究之路上必然要走许多弯路。梅罗维茨(Joshua Meyrowitz)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观点。许多对媒介影响的研究都忽略了对媒介自身的研究,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无论研究什么媒介的内容,如电视或者报纸、戏剧、电影、小说等,其方法都是一样的,媒介本身被当作了中性的传送系统。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喻国明探讨了未来媒介的进化逻辑,具体分析了从“场景时代”到“元宇宙”再到“心世界”的未来媒介演进逻辑,及其对于人的社会实践自由度的维度突破。
从新媒介、人与媒介关系的视角来理解数字新闻实践,即将媒介看成是人类的境况,从数字人文主义的视角分析媒介和新闻。彼得斯(John Durham Peters)在《奇云:媒介即存有》一书中将媒介实践和媒介制度视为嵌入自然界和人类世界关系之中的事物。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王晓光、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陈静认为,新兴数字技术正在加速数字中国的构建进程,以数字媒介和人工智能为基础的新兴文化形态和知识生产体系正日见雏形,数字人文正在积极引领文化时空的数字化转换,并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数字新闻时代,在沟通的“讯息、告知和理解”三个环节中,受众通过不同的媒介进行沟通,实际上充满着诸多不确定性或选择的可能性。有学者认为,无论是期望通过沟通交往形成“共同体”,还是批判现代社会公共领域的萎缩,都不过是“一种怀旧情绪的自然流露”,是用旧的知识来理解新的世界。在政治社会学理论中,现代社会之前的社会被看成是一个由各部分构成的统一整体。相反,在一个急剧分化的社会中,使个人感到难以负担的是其缺乏社会同意的模式,而将各种角色整合为统一的生活。在传统新闻理论范式中,公众寄望于通过对话与协商而走向公共空间。那么,在数字新闻生态系统中,公众参与传播实践的方式发生了哪些变化,值得研究者反思。
从网络化关系出发,聚焦学术研究、业界实践和新闻教育体系改革等方面,建立数字新闻学新生态、新语境。在传统的新闻学研究中,存在着工具性思路——一种基于媒体技术演进的线性思考的研究框架:口头传播、书写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现在又增加了网络/数字传播,用“媒体融合”或者“全媒体”来建构“新闻学”。这表明当前新闻学研究的学术想象力不足。相反,新闻业界要比新闻学界更具有探索精神。如《纽约时报》在2014年的“创新报告”中提到,要基于新媒体环境的变化,调整编辑部职能,创建受众拓展职位,并着手组建数据分析团队,创建战略分析团队,鼓励跨部门合作,零距离贴近受众,优先聘用数字人才,助力“数字优先”战略。这份报告对于国内媒体了解传统媒体如何更好地融合纸媒的传统业务和数字业务,顺利实现数字化转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些数字方面的创新和人才职位的想象,现有的教学思维和内容并不能完全涵盖,也不能仅靠增加“网络传播”或“新媒体传播”之类的议题来实现新闻理论的创新。高校应从网络化关系出发,彻底打破现有的专业划分,创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满足数字时代对全媒体人才的需求。此外,对于新闻的内涵与本质,研究者也需要有全新的思考。与之相应,对现有的教学方案、教学方式、课程体系等,也应做出符合中国新闻实践需求的发展。
重塑媒介变迁中人民的主体性
树立新闻学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回答好新闻是“为了谁”“服务谁”的问题。媒介变迁所带来的交往活动和交往结构的改变在不断重塑着人民的主体性,赋予主体新的内涵。研究者须反思新闻学研究应建构一种什么样的新闻环境,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新闻品质,呼唤一种什么样的公共参与,以及建构一种什么样的公共生活等问题。新闻的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理念。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郑保卫认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坚持体现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坚持党的领导。
技术日益成为人们认识世界、感知世界的本质性要素。数据与算法使人们的知识生产方式和生活状态发生了改变,人与技术的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比如,算法运用于新闻传播活动中,涉及人民的主体性存在的意义、算法带来新的传播关系以及对公共传播秩序的影响、工具理性与交往理性的关系等问题。一方面,信息传播技术发生变化,数字传播环境对公共政治生活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新闻传播领域已经出现了结构性的变化,如媒介形态、传播主体等。无论媒介如何改变,其物质性有何不同,信息与物(口语手势、风水火土、文字书写、大众媒介等)都是围绕“人类境况”而展开的。媒介无非是交往网络中的一环,而塑造人类历史的,正是这些信息与物的交换与传播。那么,从媒介视角出发,从人们的交往网络和实践入手,探讨如何构建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的中国特色新闻学理论,应成为研究者关注的问题。
构建中国特色的新闻学理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信息技术拓展了人类生活的空间,也丰富了人类文明的内涵。只有从数字文明的角度出发,努力构建能够体现中国新闻学知识生产自主性、引领全球新闻研究的新闻学理论新体系,才能提升中国新闻学话语的国际影响力。传统新闻学存在多种不同范式(或者说是准范式)。早前有学者总结了“四大报刊”理论,麦奎尔(Denis McQuail)在这一基础上扩展到了“六大理论”范式,但这些理论范式都是基于西方的新闻实践和价值立场总结出来的,因此存在着“概念和术语多有不周严之处”。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陈昌凤认为中国特色新闻学有学科的基本架构,是一个体系。黄旦谈道,如果说学术体系的建构是一个研究范式问题的话,那么新闻传播学科应该从媒介这个视角介入进去,要重新进行概念化,改变工具论思维。作为媒介来讲,这是一种开放的、重新建立关系的过程。也有学者从学术研究的方法论视角出发,总结出了“规范性”“实证主义”“社会学”和“全球比较”四大范式,并认为“数字新闻学”有可能成为第五大新闻理论范式。虽然这一划分存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但视野更为开阔,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新闻理论创新应站在数字文明转型的角度,即从文明的视角出发,特别是中华文明新形态的角度,分析数字新闻实践在当下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这与已有研究主要立足于技术变迁的角度来分析是有差异的。文明是历史沉淀下来的,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发明创造、人文精神以及公序良俗的总和。这些集合至少包括以下要素:语言、文字、工具、道德、信仰、宗教、法律、家族、城邦和国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认为,演化的媒介在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数字时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应以多样、平等、开放和包容为原则,通过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努力提升联结性、对话性、共享性和智能性,从而实现文明对话与文明互鉴。也有学者认为,数字文明在更优越的模式基础上,将形成新的法则、新的语言、新的公序良俗甚至新的文化和信仰。数据的新力量,就如同农耕之于古代文明、工业革命之于现代文明,将催生一种全新的文明形态。
中国新媒体技术发展处于全球优势地位(如5G、人工智能等领域都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社交媒体生态多样,平台丰富,行动者活跃程度高,数字媒体用户广泛参与新闻实践,创造了新的传播方式,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网络直播等。中国的新闻治理也有很多新探索,如大规模推广“中央厨房”,建立数据监控中心,培养网络评论员队伍,将融媒体中心与社会治理结合等,这些都为研究者建立新的新闻理论范式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和实践经验。应加快中国新闻学话语体系建设,聚焦新闻传播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推进新闻理论创新,建立能够引领全球新闻学范式革命的理论体系,提升中国新闻学话语的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互联网环境下的新闻理论范式创新研究”(21&ZD318)阶段性成果)
(作者 浙江大学公共外交与战略传播研究中心 吴飞)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